查看原文
其他

【地方司法规范】上海高院等《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刑事法律事务 2024年09月24日 09:01

点击阅读➤公安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法律汇编

点击阅读➤公安执法案件法院判决案例汇总(2024整理)

点击阅读➤最高检已发布的53批217个指导性案例汇编(2024.8,果断收藏)

点击阅读➤(2024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

点击阅读➤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全文(60件)

点击获取➤1000套合同模板    全国法律人交流群2

点击阅读➤2024版警察办案实用资料(建议收藏)

点击阅读➤刑法法律法规大全(353件)

点击阅读➤办案必备:检答网集萃1~123期(目录+全文)

点击阅读➤(目录+全文)591例刑事法律案例专题汇编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刑事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本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管辖,现对《关于对本市破坏环境保护刑事案件调整管辖的规定》(沪检发〔2016〕25号)中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一审案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发生在本区的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一审案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判上述三区以外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一审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二审案件,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派员出席法庭。

二、对相关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分别由立案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所在区的法律援助机构或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实施。依法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由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实施。

三、《关于对本市破坏环境保护刑事案件调整管辖的规定》其他内容不变。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之前检察院已提起公诉的案件,按照原管辖及程序办理,不再变更。



推荐阅读

☛ 律师必备326份文书大全(附下载)

☛ 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操作指引大汇总!(共21件)

☛ (2024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

 《民法典》全文+司法解释(2024)

☛ 刑法司法解释分类整理+地方刑事司法规范汇编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法律读品
ID:lawread
民法典实务
ID:minfalaw
民法典应用
ID:gpslaw
法律实务手册
ID:quduzhi
住建法律
ID:buildlaw
法律权威解读
ID:lawzyk
最高审判研究
ID:needlaw
办公室交流群
ID:lawbef
两高实务解读
ID:legallegal
最高案例解读
ID:mfd_2021
民法典权威解读
ID:civlaw
法律人诗社
ID:WePoets
民商法律事务
ID:mshlaw
民商实务
ID:gh_2d6282135be0
刑法权威解读
ID:lawjour
民法典实务解读
ID:lawcnc
两高权威解读
ID:lawdna
最新法律适用
ID:lawfit
民法典帝国
ID:minfadiandiguo

秘书参考

ID:gwzldq2020

自然资源法律
ID:ziranlaw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看不到我们推送的内容!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刑事法律事务”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赞”,拜托!


“阅读原文”获取精品法律资源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刑事法律事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