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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罗志祥在包头案多人会议上“出轨”?

李桑榆 吾我五木 2020-08-31

昨天,艺人罗志祥出轨,成了微博上的头条事件,我这几天忙于为内蒙古包头市王永明案撰写文章:包头没有包青天和文章:为什么周星驰的悲剧会让人笑——包头公检法达成共识,只能看着朋友们在朋友圈里刷着罗志祥出轨的各种梗。

刚才我打开微博一看,我现在有一个问题:

有多少罗志祥在包头王永明案的多人会议上“出轨”?

2020年3月17日,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组了个“大三长”、“小三长”联席会议,喊了公安、法院的领导及相关办案人员,对王永明等人:
“能否认定涉黑、证据补侦情况,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工作展开沟通交流,就犯罪违法所得认定、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变更等问题达成统一共识。”
公众号: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快讯】扫黑除恶“404”专案联席会议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官网截图

罗志祥出轨,骗了周扬青女士在内的女性,欺骗了感情;

包头高新区公检法三长会的越权式出轨,骗过的是中国刑事诉讼体制和刑事诉讼法律,欺骗了正义,也是在愚弄所有法律人对法律的感情。

周扬青在她的微博里面说:
“分手的起因是怪我看了手机,虽然不止一次告诉过我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相互间的信任看彼此手机会打破这种信任你不喜欢!我也算是乖乖听了你九年的话这么久都不曾看过你的手机)

我对包头王永明案意见很大的起因,也是怪我看了检察院的官方公众号和官方网站,怪我看到了这篇题为《稀土高新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404”专案联席会议》的新闻,这样的三方联席会议,打破了我对此案刑事诉讼的信任。(检察院竟然还发了微信文章:【案件快讯】扫黑除恶“404”专案联席会议

周扬青说:
“如果不看我都不知道原来你还有另一部专门用来聊妹的手机,原来我不在的几乎每一天,你都会约女生来家里,关键还都是不同的……更过分的是,你们还会经常举行正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这些颠覆我三观的事情,全部,都发生在我最深爱的,爱了九年的你身上。”

我想说,如果不看包头高新区检察院网站,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竟然可以未审先定,在“三长会”的联席会议上,就可以对案件的犯罪违法所得认定、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变更等问题,达成统一共识”?更过分的是,高新区检察院,你把公安、法院喊在一起,对王永明案进行讨论,达成统一共识,举行了正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多人会议”。

周扬青的微博


在合法的认知里,公检法三方应该在各司其职、互相制约的前提下互相配合地实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但在 “三长会”中,他们达成了共识,尤其是法院在未审理的情况下也达成了共识。这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违反常规的,
李宇琛,公众号:真辩网为什么周星驰的悲剧会让人笑——包头公检法达成共识


这样的“三长会”达成统一共识,跟罗志祥多人运动一样,是正常人无法想象的。
 
所谓公检法“三长会议”,包括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参加的“大三长会议”,以及公安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参加的“小三长会议”。“三长会议”,是实践中衍生出来的公检法联合办案机制,即法院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诉,为侦查和审查起诉提供意见,进而实现有罪判决。“三长会议”其实是案件审判的影子法庭,并且是未审先判。
公众号:吴门吴派时评 | 包头王永明案:死灰复燃的“三长会议”

我国《宪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5条明确了刑事诉讼中公检法的分工,并且法院要独立行使审判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举行的“多人会议”,包括“大三长会”、“小三长会”,王永明案还没有开庭,法院院长和庭长就跟公安局长、检察长达成统一共识,这使得法院丧失了独立行使职权的中立性,严重违背法律规定。
 

“我的父亲患有三级高血压、糖尿病合并多并发症,之前还做过肾移植手术,几个月前刚做了左腿高位截肢,现在还有心衰三级。”王然说,现在她父亲待的医院根本无法针对病情进行有效治疗,连一些针对性的药物都没有,只能是她父亲出现一些病情的症状后,就让家属把之前在北京看病时拿回来的药送到医院去,让她父亲服用。

津云锋声,公众号:大案CASE救命 | 包头案王永明病危仍被逮捕,称警察扬言“要把他整的家破人亡”


王永明本就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看守所也拒绝收押,但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却强行逮捕,并将人拘禁在包头当地的一家医院。该案,可谓已经办的惨绝人寰、人道尽失。现在又举行了“出轨”的“多人会议”,已跟公安、检察达成统一共识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经不具备公正履职的可能性,不适合对本案继续行使审判权。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永生是研究我国刑事冤案的专家学者,其著作《刑事冤案研究》可读性极强。在该书“冤案之成因”部分,陈教授详细论述了“三长会”是造成我国刑事冤案的重要原因:
 

许多地方还形成了由同级政法委或政府部门主持,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参加的“三长会”制度,也就是由同级政法委或政府部门召集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集体讨论某些特殊案件应如何处理。这种做法实际上取消了检察机关和法院各自对案件的独立决定权,导致最终决定案件处理结果的往往是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甚至是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个别领导人的意见,而不是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


根据能够收集到的资料,在本部分研究的20起冤案中,就有多达9起案件地方委(政法委)甚至同级政府部门进行了干预,比率高达45%。如果考虑到地方党委(政法委)、政府部门干预具体案件的处理并非法定程序,正式诉讼卷宗通常并不记载,实践中能够被披露的只是少数,那么地方党委(政法委)、政府部门干预案件处理的范围可能更为广泛。值得注意的是,在这9起案件中,地方党委或政府部门以“三长会”的形式进行了讨论的有4起,比率高达20%,以其他方式进行协调的有5起,比率为25%。地方党委(政法委)、政府部门对具体案件的介入经常会对案件的最终处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佘祥林案中,在一审(死刑)判决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荆门市政法委主持召开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公安局以及京山县政法委、京山县法院、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京山县公安局两级公、检、法机关都参加的市、县两级联合“三长会”,经讨论,决定将案件退回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由京山县人民检察院向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京山县人民法院判处佘祥林15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诉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维持原判,从而避开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可能通过二审程序进行的审查和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三长会议”这种违背司法原理和现行法的怪胎,在实践中逐渐销声匿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法发〔2013〕11号)第23条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该意见正式宣告了“大三长会议”“小三长会议”的死亡。
公众号:吴门吴派时评 | 包头王永明案:死灰复燃的“三长会议”


包头公检法通过“三长会”未审先定的形式,检察院找间会议室,邀请公安、法院一起来商议案件。司法的“包头性”,表征为一幕“三长会”,人权的崇高被未审先定的“出轨”来隐匿,严肃的司法程序得到会议的消解。包头王永明案的“三长会”,
成功区分出了中国刑事诉讼的两大类别:达成统一共识、未审先定的“出轨”式包头共识刑事诉讼模式,和其他合法模式
李宇琛,公众号:权益墙李宇琛包头没有包青天

罗志祥经常举行的正常人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和这种刑事诉讼的“包头共识模式”存在本质上的一致:‘出轨’,病危多次仍被逮捕的王永明的悲剧,是否便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律在包头出轨的悲剧?

李宇琛
2020年4月24日

参考资料:

1. 周扬青女士的微博;

2. 公众号“真辩时代”:北京大学教授陈永生批评“大三长”联席会议,2020年4月18日;

3.公众号“吴门吴派”:评 | 包头王永明案:死灰复燃的“三长会议”,2020年4月19日;

4. 陈永生,《刑事冤案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5.宪法、刑事诉讼法。

  6. 津云锋声,报道《包头男子被警方带走后一年内收十多次病危通知》

  7. 权益墙:《包头没有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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