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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城市·由我定义”石狮市2025年度城市文化IP形象征集令

石狮融媒 2024年09月28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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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为了进一步提升石狮市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辨识度和对外传播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石狮市2025年度城市文化IP形象。

征集背景

石狮市作为一座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地域特色的城市,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在文旅方面,石狮全面融入“海丝起点·清新福建”和“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建设,全力创建国家级滨海休闲旅游城市,持续擦亮“海丝、滨海、美食”三张亮丽名片,成功打响“宋元中国看泉州·海丝航标看石狮”“宋元海丝宴”等文旅IP,获评“闽菜地标美食城市”,连续四年跻身“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因此,为了更好地展现石狮的城市魅力,特举办本次城市文化IP形象征集活动。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石狮市融媒体中心

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城市文化IP,打造石狮市的品牌形象,推动城市文化、旅游、产业等多领域的融合发展,为石狮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征集主题

有福之狮 狮来运转

征集内容

石狮城市文化IP形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吉祥物、动漫形象、logo等,要求设计新颖独特,以“狮子”为主要形象,围绕年度征集主题,融合时下最“火爆”的元素(例如网络热梗、热词、表情包、流行色彩等),对“狮子”形象进行设计与变化,并且能够体现石狮市的文化特色、地域风貌、人文情怀、城市发展等。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征集要求

一、原创性:所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或使用过,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代表性:作品应能够准确反映石狮市的文化特色、地域风貌、人文情怀、城市发展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创新性:鼓励在设计理念、表现手法和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创新,使作品具有新颖性、独特性、辨识度和吸引力。

四、实用性:作品应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可推广性,可在不同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

征集时间

2024年9月28日-11月30日

报送要求

一、参选者需提报创意设计方案,说明创意设计方案的设想,包括设计提纲、思路设想、文案说明等。提交作品应为高清电子版,包含JPEG格式预览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及可编辑的源文件(如PSD、CAD等)。

二、应征形象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抄袭他人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不得损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和破坏社会和谐,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民族、种族、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

参与方式

请将作品电子版及设计说明(包含设计理念、设计元素等)及作者信息(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发送至指定邮箱:shishiwg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石狮市2025年度城市文化IP形象征集+姓名/团队名称”。

奖项设置

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设计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评审方式

初选: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团队对提交作品进行初步筛选,选出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复评。复评:专家团队综合考虑创意性、文化性、传播性等因素,评选出获奖作品。公示:获奖名单将在“石狮融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免责声明

一、作品一经入围,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对入围作品拥有注册商标、修改、使用、印刷、署名、展览、传播、开发等所有权利,无需另付稿酬。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或允许他人发表使用。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三、此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与应征者构成合同关系,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者所有。



记者:陈汝琳 程高岗
编辑:洪棉棉
审核:邱珊迎 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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